淘宝网“逆变器”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公示(2017.8)v兔电商工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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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网“逆变器”类目,新增商品发布标准(2017.8)v兔电商工具出品,更多干货: http://ask.vv-tool.com/v兔记者分享淘宝规则更新——淘宝网“逆变器”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!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淘宝网发展至今天,淘宝商家众多,平台上的商品也足以让人眼花缭乱,官方出台相应的规则也是势在必行!8月4日,淘宝网“逆变器”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进行公示,里面都提及哪些要求,一起来了解下!

淘宝网“逆变器”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公示,淘宝类目规则又增加了一条,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阐释:

  一、商品发布卖家要求

  淘宝网以下两个叶子类目的卖家必须为企业店铺,发布商品时需上传品牌方授权证明(含品牌直营):

  (一)汽车/用品/配件/改装>>汽车影音/车用电子/电器>>车用电子/电器>>逆变器。

  (二)电子元器件市场>>电源及电源管理>>逆变器。

  二、商品发布要求

  (一)商品标题须准确描述商品品牌、型号及商品外包装标签标识的商品名称,不得出现与商品实际信息不符或无关的内容。

  (二)确保商品类型、属性参数与商品标题描述内容一致。

  三、商品发布管理

  (一)若卖家非企业店铺,将被限制“汽车/用品/配件/改装>>汽车影音/车用电子/电器>>车用电子/电器>>逆变器”、 “电子元器件市场>>电源及电源管理>>逆变器”两个叶子类目下的商品发布权限。

  (二)若卖家发布商品时未上传品牌方授权证明(含品牌直营),或提供的品牌方授权证明(含品牌直营)存在伪造、变造情况的,系统将下架店铺中“汽车/用品/配件/改装>>汽车影音/车用电子/电器>>车用电子/电器>>逆变器”、 “电子元器件市场>>电源及电源管理>>逆变器”两个叶子类目下的所有商品。

  淘宝平台是大家的平台,其生态秩序的维护需要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!

  本公告于2017年8月4日进行公示通知,2017年8月11日正式生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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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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